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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韦拉平胶囊
奈韦拉平胶囊

奈韦拉平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奈韦拉平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179

生产企业: 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奈韦拉平胶囊
奈韦拉平胶囊
加巴喷丁胶囊
加巴喷丁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奈韦拉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巴喷丁。

生产企业

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179

国药准字H200306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同时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 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 2、儿童患者:2个月到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最初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 3、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 4、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 5、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则根据年龄4或7mg/kg。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第一天一次性服用加巴喷丁0.3g(3粒);第二天服用0.6...

副作用

1、对奈韦拉平过敏者禁用。 2、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 3、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曾出现AST或ALT大于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奈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1、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主要是眩晕,嗜睡,以及周围性水肿,国外临床试验中发生的其他发生率高于1%并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全身:衰弱、感染、头痛、意外外伤、腹痛。消化系统:腹泻、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肠胀气。代谢和营养紊乱:体重增加、高血糖。神经系统:共济失调、思维异常、异常步态、不配合、感觉迟钝。呼吸系统:咽炎。皮肤和附属器官:皮疹。特殊感官:弱视、复视、结膜炎、中耳炎。 2、癫痫: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厌食。偶有出现衰弱、视觉障碍(弱视、复视)、震颤、关节脱臼、异常思维、健忘、口干、抑郁及情绪化倾向。在临床研究中以下情况偶有发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肿、勃起功能下降、牙龈炎、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骨折、血管扩张及高血压。另外,在12岁 以下儿童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攻击性行为、情绪不稳定、多动(过多的运动,部分不能控制)、病毒感染、 发热。加巴喷丁胶囊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道。(见注意事项)。有个别病例服用加巴喷丁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只有在充分评估利益/风险后,才可以使用本品。本品在母乳中有分泌,因尚不能排除本品可致婴儿严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所以哺孕期妇女在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考虑到对母亲进行抗癫痫治疗的必要性)。 儿童用药:有关儿童的用法用量参见“用法用量”项下。 老年用药:治疗疱疹感染后神经痛同样的剂量对75岁及以上患者的疗效比年轻患者的疗效好。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除周围性水肿和共济失调随年龄增长增加外,副作用的类型和发生率在各年龄组之间相似。治疗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单用易产生耐药性,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2、癫痫: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成年人: (1)除皮疹或肝功能异常外,在所有临床研究中与奈韦拉平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 (2)临床研究的经验及临床实践显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重症肝炎/肝衰竭,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及过敏反应。其特征为严重的皮疹,伴全身症状,如发热、不适、易疲劳、肌痛或关节痛,以及内脏损害,如肝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粒细胞缺乏症、肾功能损害。 (3)用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曾报道出现过肝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肝毒性及急性肝炎。在一大型临床试验中,有1121名患者接受平均超过一年奈韦拉平治疗,其发生严重肝脏事件的危险性是1.2%(安慰剂组为0.6%)。治疗的前12周是个临界期,但上述症状也会在以后出现。在用抗逆转录酶治疗前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指数偏高或有受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经历的患者出现肝脏事件的几率较高。 (4)奈韦拉平最普遍的临床毒性为皮疹,在Ⅱ/Ⅲ期对照研究使用联合用药方案的患者中出现与奈韦拉平有关的皮疹的患者占16%。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服用奈韦拉平的患者35%出现皮疹,而对照组中服用齐多夫定+去羟肌苷或单用齐多夫定的患难与共者有19%出现皮疹。奈韦拉平组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肤反应发生率为6.6%,对照组为1.3%。 (5)皮疹通常为轻度至中度的红斑样丘疹、丘斑疹,有或没有瘙痒,分布于躯干、面部和四肢。皮疹多数在服药最初6周内出现。严重的皮疹大多出现于服药的前28天;25%严重皮疹患者需住院治疗,有一名患者需进行外科治疗。总共有7%的患者由于皮疹而放弃奈韦拉平治疗。 2、儿童患者:儿童患者除了粒细胞减少更为常见外,其他与奈韦拉平相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报道与成人中观察到的一致。奈韦拉平对出生不满一个月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1.药理作用:加巴喷丁抗惊厥作用的机制尚不明确,但动物试验提示,与其他上市的抗惊厥药物相似,加巴喷丁可抑制癫痫发作。小鼠和大鼠最大电休克试验、苯四唑癫痫发作试验以及其他动物试验(如遗传性癫痫模型等)结果提示,加巴喷丁具有抗癫痫作用,但这些癫痫模型与人体的相关性尚不清楚。加巴喷丁在结构上与神经递质GABA相关,但不与GABA受体产生相互作用,它既不能代谢转化为GABA或GABA激动剂,也不是GABA摄取或降解的抑制剂。放射性配体结合试验发现,加巴喷丁浓度达到100μM时,对许多常见受体位点无亲和力,包括苯二氮?受体、谷氨酸受体、NMDA受体、quisqualate受体、 海人草酸受体、番木鳖碱-不敏感性或-敏感性的氨基乙酸受体、al、a2或β受体、腺苷A1或A2受体、M或N受体、多巴胺D1或D2受体、H1受体、5-羟色胺S1或S2受体、阿  片μ、δ或K受体、尼群地平或地尔硫?标记的电压敏感钙通道位点、蛙毒素A 20- a -苯甲酸盐标记的电压敏感的钠通道位点。由于在评价药物对NMDA受体作用的几个常用试验所得出的结果是相反,故目前尚无任何关于加巴喷丁对NMDA受体作用的统一认识。体外研

注意事项

1、本品治疗后的最初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测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 2、对肝脏的影响:用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致命的肝脏毒性,包括急性及胆汁淤积性肝炎、肝坏死。严重的肝脏疾病大多发生于治疗的前12周内,但有一些患者在较迟出现。通常,在抗病毒治疗开始时就出现ALT或AST水平升高,则抗病毒治疗期间肝脏发生不良事件的危险性就更高,应用奈韦拉平治疗亦如此。应告知患者奈韦拉平主要的毒性作用是对肝脏的作用,因此在最初用药的8周内应密切观察该作用,监测ALT和AST水平。在用药间歇期间,也应监测肝功能。应告知患者若出现肝炎的前驱症状,应立即就医。 3、皮肤反应:应用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及致命的皮肤反应,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中毒性坏死溶解症及以皮疹、全身症状、器官功能紊乱为特点的高敏反应。如果患者出现单独的皮疹应严密观察。对于产生严重皮疹或伴随全身症状(如发烧、水肿、肌肉或关节痛、水泡、口腔损害、结膜炎或全身不适)的皮疹,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中毒性坏死溶解症的患者应立即永久性停药并进行检查。对伴有全身症状的高敏反应的皮疹患者,包括肝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粒细胞缺乏、肾功能障碍或有其他内脏受损迹象者,必须永久性停药。应告知皮疹是本品的主要毒性作用之一。因导入期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故此阶段是必要的。若患者在导入期十四天内出现皮疹,则患者的用药剂量不再增加,直至皮疹消失。 4、在奈韦拉平治疗的前14天内同时服用强的松(40mg/天)不能降低与奈韦拉平相关的皮疹,并可增高在服用奈韦拉平最初6周内皮疹的发生率。 5、妇女服用奈韦拉平不能再采用口服避孕药及其他激素法进行避孕。 6、患者应知本品治疗未显示可减少HIV-1传染给他人的危险性。 7、本品不能治愈HIV-1感染;患者可能继续出现艾滋病并发症包括机会性感染,因此,患者仍需在医生监护下治疗。 8、患者一定要按处方每天服药,未经医生允许不能擅自调整剂量。若漏服药物,应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无须加倍服用。奈韦拉平主要由肝脏代谢,由肾进行代谢物的消除。因此肝、肾功能衰竭患者用药时要特别注意。 9、当奈韦拉平作为抗逆转录酶体系的一部分时,在开始用药前应对每一成分了解。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受孕大鼠和兔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明显致畸作用。当大鼠在给药剂量所产生的系统暴露量(以AUC计)高出临床推荐剂量下人体系统暴露量的50%时,可见胎仔体重明显下降,但对母体及胎仔发育无影响。对妊娠妇女缺乏合适的、对照的治疗HIV-1感染的研究。仅在用药潜在益处大于用药可能造成的胎儿危害时,才考虑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从一项正在进行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ACTG250)的初步结果看,对于10位HIV-1感染的孕妇在分娩前平均5.8小时开始单次服用本品100mg或200mg,奈韦拉平能够通过胎盘并存在于乳汁中。建议HIV感染母亲不要给她们的婴儿哺乳,以免产后传染给婴儿HIV。 11、儿童用药:儿童的清除率比成人快,且随年龄的增大而清除率降低。副作用与成人类似。 12、老年用药:对55岁以上的HIV-1患者,奈韦拉平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评估。 13、药物过量:奈韦拉平过量尚无已知解毒剂。有报道过量使用奈韦拉平剂量每日800-1800mg,连续15天,患者会出现浮肿、红斑、乏力、发热、头痛、失眠、恶心、浸润性肺炎、皮疹、眩晕、呕吐及体重降低等症状。停药后所有症状均好转。

1.国外研究报道:撤药促使癫病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抗癫痫药物不应该突然停止服用,因为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加巴喷丁治疗组患者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为0.6% (3/543) ,而安慰剂组为0.5% (2/378) 。在所有研究(包括对照和非对照的)中用加巴喷丁治疗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疗中或服用其他药物时未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由于没有足够的病史资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说加巴喷丁的治疗是否与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比未用加巴喷丁治疗者高或低有关系。 2.潜在的致癌作用:动物致癌性临床前研究发现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瘤的发生率较高,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加巴喷丁上市前临床研究对于预测其诱发人体肿瘤的潜在可能性尚不明确。临床研究包括2085名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喷丁后2年内其中10名患者出现了新的肿癌(2例乳腺癌、3例脑癌、2例肺癌、1例肾上腺癌、1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宫内膜癌),11名患者出现肿瘤恶化(其中9例脑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由于没有未经过加巴喷丁治疗的相似人群在肿瘤发生和复发率上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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