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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16

生产企业: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功能主治: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EV71的免疫力,用于预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但本品不能预防其他肠道病毒(包括柯萨奇A组16型等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宜维福(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脑蛋白水解物片
脑蛋白水解物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灭活的EV71病毒。

主要成分为本品是从健康猪新鲜大脑组织中提取的一种活性肽类水解物,含有多种氨基酸及脑磷脂、卵磷脂、肽类神经生长因子等。

生产企业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50016

国药准字H20046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EV71的免疫力,用于预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但本品不能预防其他肠道病毒(包括柯萨奇A组16型等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

用于改善失眠、头痛、记忆力下降、头晕及烦躁等症状,可促进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急性脑梗塞和急性脑外伤康复。

用法用量

1、本疫苗推荐肌肉注射,注射前须摇匀。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基础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1个月。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2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包括辅料、甲醛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 3、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体内及体外实验、毒理实验均显示无任何潜在的致畸、致敏或致癌作用。注射过快会有轻度热感,极少数病例会出现寒颤、轻度发热,且多与病人体质有关。迄今尚未发现用药后持久的不良反应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大剂量使用时,注射过快少数病例会引起发热。

禁忌

成分

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EV71的免疫力,用于预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但本品不能预防其他肠道病毒(包括柯萨奇A组16型等病毒)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

用于改善失眠、头痛、记忆力下降、头晕及烦躁等症状,可促进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急性脑梗塞和急性脑外伤康复。

药理作用

在国内本品进行的系列临床试验受试者总数为14848人,其中接种本疫苗8572人。Ⅲ期临床保护力试验在12000名6-71月龄健康儿童中按0、28天免疫程序接种两剂本品或安慰剂,安全性主动监测1年。试验组和对照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3.75%和24.92%,症状为发热、食欲不振/厌食、烦躁/易激惹、腹泻、恶心呕吐、嗜睡乏力、变态反应/过敏反应、腹部不适、便秘、口腔炎症等,以轻度发热为主,呈一过性。局部不良反应分别为5.87%和2.25%,症状为接种部位触痛、发红、瘙痒、肿胀及硬结等,主要为局部疼痛和发红,持续时间不超过3天,可自行缓解;严重程度达到3级以上的所有症状均无组间差异,未观察到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均以首剂较高,未见随接种剂次增加的趋势。按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推荐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表示为: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进行如下描述: 1、十分常见: 全身反应:发热。 2、常见: (1)局部反应:疼痛、发红、肿胀、硬结。 (2)全身反应:食欲不振、厌食、烦躁、易激惹、腹泻、恶心、呕吐、嗜睡乏力、变态反应、过敏反应。 3、偶见: 局部反应:瘙痒。 4、其他病毒类灭活疫苗在上市使用过程中还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 (1)接种部位局部淋巴结肿大。 (2)疫苗任一组分引起的变态、过敏反应:荨麻疹、过敏性皮疹和紫癜、过敏性休克。 (3)出现惊厥(伴或不伴发热)等。 虽然在本品上市前临床研究中尚未观察到前述不良反应,但仍需在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使用中关注。

本品为一种大脑所特有的肽能神经营养药物。能以多种方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触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进一步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脑内蛋白质的合成,影响呼吸链,具有抗缺氧的保护能力,改善脑内能量代谢。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和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

注意事项

1、本疫苗严禁血管内注射。 2、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和设备,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受种者在接种本疫苗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3、下列情况应慎重使用本疫苗: (1)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会减弱。接种应推迟到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对慢性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应推荐接种本疫苗。 (3)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4、同其它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的人群不一定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5、本疫苗须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6、一旦本疫苗出现异常、混浊、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可使用。 7、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8、本品严禁冻结。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9、接种本品与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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