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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多酯胶囊
益多酯胶囊

益多酯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益多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2575

生产企业: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强于降胆固醇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益多酯胶囊
益多酯胶囊
左氧氟沙星片
左氧氟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益多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 ―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 ―7―氧代―7H―吡啶并[1,2,3―de] ―[1,4] ―苯并口恶 嗪―6―羧酸半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分子量:370.38

生产企业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575

国药准字H200400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强于降胆固醇作用。

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本品宜在餐后或餐时口服,服用本品3个月后,如无效,应停用本品。 2、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25g,一日2次,随治疗反应可增加至一次0.25g,一日3次。如合并高尿酸血症,可开始时一次0.25g,每日3次。治疗后血脂正常,可改用一次0.25g,每日2次维持。

口服,成人一次0.5g(1片),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副作用

1、对益多酯过敏的患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4、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可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而需要手术。

详见说明书内容。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十分罕见全血细胞减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暴发型肝炎。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恶心、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等。个别病例有血氨基转移酶升高。 2、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本品有增加患胆石症的危险。氯贝丁酸衍生物类可从3方面影响类固醇的代谢,它们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抑制胆汁酸的合成,加强胆固醇从胆汁中的排泌,后两个因素可使胆汁中的胆固醇饱和度增加,因此可能导致某些患者形成胆结石,但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注意事项

1、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肝肾功能、血细胞计数、血肌酸磷酸激酶。 2、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3、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尽量先采用饮食疗法、锻炼和减肥,以及控制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减退等方法来控制血脂水平,无效时再使用药物治疗。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 6、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 7、药物过量:当发生药物过量时,应采取系统性支持疗法。

1. 过敏者慎用;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避免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照射;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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