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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60

生产企业: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双威独青(氟康唑注射液)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格列齐特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格列齐特。

生产企业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60

国药准字H2007026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1、氟康唑的每日剂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氟康唑单剂量能有效治疗大多数阴道念珠菌病患者。对那些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类型的患者疗程应持续至临床征象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急性感染消失,疗程不足可导致急性感染的复发。艾滋病合并隐球菌脑膜炎患者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感染复发。 2、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和其它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天200mg。根据临床疗效,每日剂量可增加到400mg。疗程根据临床治疗反应而确定。 (2)隐球菌脑膜炎和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日一次200至400mg。隐球菌感染的疗程应根据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确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疗程一般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脑膜炎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全基本疗程后,可无限期的给予氟康唑治疗,日剂量200mg。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10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7-14天。必要时,对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患者可延长疗程。对牙托引起的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并同时在放置牙托的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对除生殖系念珠菌病以外的其它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念珠菌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100mg,连续给药14-30天。为防止艾滋病患者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全基本疗程后,可每周用药一次150mg。 (4)氟康唑用于预防念珠菌病的推荐剂量范围为50-400mg,每日一次,所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程度而定,对有系统性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已有严重或迁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氟康唑应在预计可能出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前数日开始服用,并持续用药至中性粒细胞计数超过1000/mm3后7日。 (5)地方性深部真菌病,200至400mg,每日一次。疗程可长至2年。疗程应根据不同的感染而有所差异,球孢子菌病为11-24个月;类球孢子茵病2-17个月;孢子丝茵病为1-16个月;组织胞桨菌病为3-17个月。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氟康唑主要以药物原形由尿排出。单剂量给药治疗时不需调整剂量。对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首剂可给予饱和剂量50至400mg。此后,应按照下表给予每日剂量(根据适应症)。 3、给药方法:以不超过10ml/min的速度静脉滴注,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确定。从静脉改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用药剂量;反过来也是如此。氟康唑注射液由0.9%氯化钠溶液配制而成,每200mg(每瓶200mg/100ml)中分别含15mmol钠离子和氯离子。由于氟康唑注射液为盐水稀释液,对需要限制钠盐或液体摄入量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的速率。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粒),建议于早餐时服...

副作用

对氟康唑及其无活性成份、或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延长QT间期和经过CYP3A4酶代谢的药物,如西沙比利、阿斯咪唑、匹莫齐特、奎尼丁。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胶囊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轻瘫,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 哺乳: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 儿童用药:缺乏在儿童中的临床研究或数据。 老年用药:对65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胶囊的服法

药理作用

1、氟康唑通常耐受良好。某些患者,尤其是那些有严重基础病的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和其它对照药物治疗时观察到肾功能和血液学检查结果的改变及肝功能异常(参见注意事项),但尚不明确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及与治疗药物的关系。下表为氟康唑治疗过程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及其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现有资料无法确认)。  2、儿科人群:儿科患者临床试验记录的不良事件与实验室检查异常的类型及发生率与成年患者大致相同。 

药理作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 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C-肽分泌水平,疗效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 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 1.对胰岛素释放的作用: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观察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2.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直接抑制以下两个导致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发生的途径,明显减少微血栓的形成 —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连,并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部分增加t-PA活性,对血管内皮纤溶活性发挥作用。 毒理研究:重复剂量的毒理实验及遗传毒性实验,未发现提示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异常。无长期致癌试验。动物中未见畸形发生,仅有在用药剂量达到人类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25倍时,观察到动物胚胎重量减轻。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与使用氟康唑可能相关的肝损害,应停用氟康唑。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斯一约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等。艾滋病患者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泡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mg)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参见药物相互作用)。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相仿,偶有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发生过敏的报道。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针对数百名孕妇的资料显示,妊娠前三个月应用氟康唑单剂或重复给药,剂量低于每天200mg时,未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有报道患球孢子菌病的母亲接受了大剂量氟康唑(每日400至800mg)3个月或超过3个月的治疗后,婴儿出现了多处先天性异常。这些异常是否与使用氟康唑有关尚不清楚。对动物胎仔的不良反应只有在大剂量用药并产生母体毒性时才能发生。氟康唑剂量为5或10mg/kg体重时对动物胎仔无影响;在剂量为25和50mg/kg体重或更高剂量时,可观察到胎仔解剖学变异(多肋,肾盂扩张)及骨化延迟。在剂量为80mg/kg体重(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0-60倍)至320mg/kg体重范围时,可引起大鼠胚胎致死数增加并引起胎仔异常,其中包括波状肋、腭裂和面颅骨骨化异常。这些作用与大鼠雌激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而且可能是已知的雌激素水平降低对怀孕、器官形成和分娩过程的影响所致。除非患者患有严重的、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并且预期治疗的益处超过对胎儿潜在的危害时,可考虑使用氟康唑,否则妊娠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2)哺乳期用药:氟康唑在乳汁中的浓度与其血浆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与成人感染相似,疗程应根据治疗后的临床和真菌学反应而确定。儿童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成人每日最高剂量。氟康唑应每日一次给药。粘膜念珠菌病,氟康唑每日推荐剂量为3mg/kg体重。为能更迅速的达到稳态浓度,第一天可给予6mg/kg体重饱和剂量。系统性念珠菌病和隐球菌感染,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日推荐剂量为6至12mg/kg体重。防止艾滋病患儿隐球菌脑膜炎复发:氟康唑推荐剂量6mg/kg,每日一次。为防止免疫功能缺陷患儿经细胞毒化疗或放疗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后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的严重程度和时间长短,氟康唑的剂量应为每日3-12mg/kg体重(参见用法用量中成人用药部分,对肾功能受损的患儿参见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部分)。年龄不大于4周患儿用药氟康唑自新生儿体内排出缓慢。不大于2周的患儿剂量可按年长小儿,但应每72小时给药一次。出生后3-4周的患儿,给予相同剂量,每48小时给药一次。 4、老年用药:如患者无肾功能受损的表现,应采用常规推荐剂量。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调整给药方案-(参见用法用量中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部分)。 5、药物过量:有报告称氟康唑药物过量可伴随幻觉和妄想行为。对用药过量的患者,应采取对症治疗(支持疗法及必要时洗胃)。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出,强迫利尿可能增加其清除率。3小时的血液透析治疗可使氟康唑的血浆浓度降低约50%。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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