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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肌氨肽苷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310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氨肽苷注射液
肌氨肽苷注射液
石杉碱甲胶囊
石杉碱甲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多肽、氨基酸、核苷及核苷酸等。

本品活性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乳糖、滑石粉。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310

国药准字H200306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功能紊乱、脑卒中/脑供血不足所致脑功能减退、周围神经疾病。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4-10ml,加入500ml注射液中,缓慢滴注(每分钟2ml),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口服。一次0.1mg~0.2mg(2~4粒),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9粒),疗程1-2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可有头晕、恶心、呕吐、出汗、便秘、失眠等,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出现发冷、发烧、体温略有升高,头晕、烦躁,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3、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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