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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肝口服液
强肝口服液

强肝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强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20009

生产企业: 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强肝口服液
强肝口服液
吡诺克辛钠滴眼液
吡诺克辛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茵陈、白芍、当归、丹参、郁金、生地黄、党参、黄芪、泽泻。

药片每片含呲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牛磺酸、硼酸、无水乙醇;溶剂辅料为:氯化钾、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本甲酸丙酯,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20009

国药准字H420210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炎等。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每服六日停一日,八周为一疗程,停一周,再进行第二疗程。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通过保持和改善晶状体膜的功能、阻止多元糖醇的积累而防止或减少晶状体混浊。

注意事项

1、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高酸性胃炎者应减量服用:妇女经期可暂停服用。 2、久贮可能有少许沉淀,可摇匀服用,不影响疗效。

1.使用前需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 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 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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