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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托拉唑钠
泮托拉唑钠

泮托拉唑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泮托拉唑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179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泮托拉唑钠
泮托拉唑钠
赛洛多辛胶囊
赛洛多辛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赛洛多辛。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179

国药准字H20110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成人每次4mg(―粒)、毎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可根据症状酌情减量。

副作用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 中国Ⅱ、Ⅲ期临床试验总计541例、美国临床试验897例、日本上市前临床试验873例BPH患者接受了赛洛多辛的治疗。以下为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常见发生率≥1%,偶见:0.1%≤发生率<1%): 泌尿及生殖系统:常见:射精障碍(逆行射精 等)、勃起障碍、尿失禁;偶见:血尿素氮(BUN)增加、肌酐升高。 胃肠系统:常见:口干、胃部不适、腹泻、软便、便秘;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感、胃痛、腹痛、腹胀感、胃溃疡、胃炎、蒌缩性胃炎、胃灼热、胃下垂感、十二指肠溃疡、排气增加、大便频率增多、残便感、肛门不适感。 神经系统:常见:头晕、起立性眩晕、步态蹒跚、头痛、失眠;偶见:头重感、发呆、肩痛、嗜睡、性欲减退。 呼吸系统:常见:鼻塞、鼻出血、鼻咽炎、鼻窦炎、流涕,偶见:咳嗽。 心血管系统:常见:心动过缓;偶见:房颤、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室上性期外收缩、体位性低血压、血压降低、血压升高。 皮肤及其附件:偶见:出疹、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 肝胆系统:常见:总胆红素升高、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谷丙转氨酶(ALT)升高、γ-谷丙转氨酶(γ-GPT)升高、碱性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女性患者。 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科患者。 老年用药:一般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均有降低,肝功能或肾功能低下者用药时应注意观察患者状况。

成分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药理作用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1.下述患者应慎重给药: 体位性低血压患者。 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服用磷酸二酯酶5型(PDE5)抑制剂的患者。 2.本品可能导致射精障碍(逆行性射精等),因此给药过程中应就射精障碍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 3.α-受体阻断剂的药理作用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体位性低血压,请注意变换体位时的血压变化。 头晕,因此高空作业、驾驶等危险操作的患者服药时应给予,充分注意。 同时服用用降压药的患者要注意血压变化,发现血压降低时要采取减量或中止给药等措施妥善处置。 4.木品是对症治疗药物,因此当使用本品未取得满意疗效时,可以考虑手术等其它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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