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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394

生产企业: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有下列情况的妊娠妇女,以推迟即将来临的早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
颠茄磺苄啶片
颠茄磺苄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阿托西班。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生产企业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394

国药准字H230234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有下列情况的妊娠妇女,以推迟即将来临的早产: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1、阿托西班必须由有治疗早产经验的医生使用。 2、静脉给予阿托西班有三个连续的步骤。用规格为0.9ml:6.75mg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首次单剂量推注6.75mg,随即连续输注3个小时(300μg/min)的高剂量已稀释的规格为5ml:37.5mg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随后再低剂量给予已稀释的规格为5ml:37.5mg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持续45小时(100μg/min)。治疗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在一个完整的阿托西班疗程中,给予阿托西班总剂量最好不要超过330mg。 3、一旦确诊为早产后,应尽早开始首次单剂量静脉推注的治疗,单剂量推注完成后,即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如果在阿托西班治疗过程中,还有持续宫缩,则应考虑其他治疗。 4、对于肾功能和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还没有关于进行剂量调整的资料。 5、重复治疗:若需要用阿托西班重复治疗,也应该开始使用0.9ml:6.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单剂量推注,随后再用5ml:3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进行静脉滴注。 6、使用和操作规程: 给药前需要查看小瓶内是否有颗粒物和变色。 7、配制输液: 在使用09ml:6.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进行静脉注射给药后,再用5ml:3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配制输液,稀释剂可以选择下列之一: (1)0.9%(W/)的氯化钠溶液。 (2)乳酸钠林格注射。 (3)5%W)葡萄糖溶液。 8、配制方法: (1)从装有上述稀释剂的输液袋(或输液瓶)(100m/袋或100m瓶)中吸取10毫升溶剂并丢弃,使用两瓶5m:3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加入输液袋(或输液瓶)中,配制成75mg/100m的阿托西班输液;静脉输注时应首先采用24m/h(18mg/h)的滴注速度,给予负荷剂量药3个小时(给药应在医院内产科进行,并且有医护人员的密切监护)。给药3小时后滴注速度降低为8m/h。 (2)一袋(或一瓶)输液不够用,可重复上述配制方法再配制一袋(或一瓶)100m输液,继续使用。 (3)如输液袋(或输液瓶)的装量不是100m,则应准确折算5m:37.5mg规格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的用量后再配制相同浓度的输液。 (4)为了达到给药剂量的准确,建议使用带可调节的输液器,调整单位按“滴/分”计算。使用静脉微量泵,能够在推荐剂量内给输液速度设定一个合适的范围。 (5)因缺乏配伍禁忌资料,本药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如果使用本品时需通过静脉给予其他药物,则必须在身体其他部位给药,这样可以保证本品的给药速度。 (6)一旦药瓶被打开,本品应迅速稀释。稀释溶液应在配制后24小时内使用。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使用阿托西班: 1、孕龄小于24周或大于33足周。 2、大于30孕周的胎膜早破。 3、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和胎心异常。 4、产前子宫出血需要立即分娩。 5、子痫和严重的先兆子痫需要立即分娩。 6、胎死宫内。 7、怀疑宫内感染。 8、前置胎盘。 9、胎盘早期剥离。 10、任何继续妊娠对母亲和胎儿有害的情况。 11、已知对阿托西班或任何辅料过敏。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成分

本品适用于有下列情况的妊娠妇女,以推迟即将来临的早产: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药理作用

母体的不良反应一般较轻。临床试验中有48%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母体不良反应如下: 1、很常见(>10%):恶心。 2、常见(1-10%): (1)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2)胃肠道系统:呕吐. (3)全身性:潮热。 (4)心血管:心动过速,低血压。 (5)局部:注射部位反应. (6)代谢和营养:高血糖. 3、不常见(0.1-1%): (1)全身性:发热。 (2)精神方面:失眠症皮肤及其附件:瘙痒,皮疹。 4、罕见(<0.1%):有子宫出血和子宫张力缺乏的意外病例报道。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不高于对照组。 5、有一例认为可能与阿托西班相关的过敏反应的报道。对于新生儿,临床试验未显示阿托西班有任何特殊的不良反应。婴儿期的不良事件在正常变异范围内,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和β-受体激动剂的相似。

注意事项

1、在不能排除有胎膜早破的妇女中,使用阿托西班时,应权衡推迟分娩的与发生绒毛膜炎的潜在危险。 2、尚无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见【用法用量】及【药理毒理】)。 3、尚缺乏胎盘位置异常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 4、多胎妊娠或孕龄在24-27周使用阿托西班的临床经验有限,阿托西班对于这类患者的益处尚不能肯定。 5、可以重复使用阿托西班,但是多次重复应用阿托西班(达3次)的临床经验有限(见【用法用量】)。 6、对宫内生长迟缓的病例,继续和重新开始给予阿托西班治疗要取决于对胎儿成熟度的评估。 7、在给予阿托西班治疗期间应监测子宫收缩和胎儿心率。 8、作为催产素的拮抗剂,阿托西班理论上可以促进子宫的松弛,因此可能出现产后子宫收缩不良并引起产后出血,所以应该监测产后失血量。但是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尚未观察到有产后子宫收缩不良的情况。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阿托西班只有在妊娠满24至33足周诊断为早产时才能使用。在阿托西班的临床实验中,未观察到对哺乳期有影响。少量阿托西班可以经过血浆分泌到乳汁。临床前研究没有显示阿托西班对胎儿有毒性作用。没有关于对生育能力及早期胚胎发育的相关研究资料。 10、儿童用药:不适用。 11、老年用药:不适用。 12、药物过量:很少有关于阿托西班过量的报道。阿托西班过量没有任何特殊的症状。对阿托西班过量尚未有相关的特殊治疗。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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