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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碘酸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24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碘人群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酸钾。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24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缺碘人群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日1次,4岁以下儿童每次1包,4岁以上及成人1次1-2包,孕妇及乳母每次2-3包,或遵医嘱。 2、选用本品及选择量时,应同时考虑其他方式碘的摄入量(如膳食等)。需长期补充时,应定期测定尿碘。 3、不同年龄组人群碘供给量的正常范围(μg/d): (1)4岁以下:低限30,高限105。 (2)4岁以上及成人:低限75,高限225。 (3)孕妇及乳母:低限150,高限300。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及对碘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碘和高碘均对人体有害。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母乳喂养期间,母婴不要同时服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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