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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碘酸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24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碘人群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酸钾颗粒
碘酸钾颗粒
气血康口服液
气血康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酸钾。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24

国药准字Z140202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缺碘人群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抗衰、扶正培本,益气强心,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并有提高机体免疫力,升高白细胞和血色素的作用。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也用肿瘤病人虚衰及放疗、化疗手术后出现的一切虚症。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日1次,4岁以下儿童每次1包,4岁以上及成人1次1-2包,孕妇及乳母每次2-3包,或遵医嘱。 2、选用本品及选择量时,应同时考虑其他方式碘的摄入量(如膳食等)。需长期补充时,应定期测定尿碘。 3、不同年龄组人群碘供给量的正常范围(μg/d): (1)4岁以下:低限30,高限105。 (2)4岁以上及成人:低限75,高限225。 (3)孕妇及乳母:低限150,高限300。

口服,一次10-30ml,一日1-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及对碘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碘和高碘均对人体有害。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母乳喂养期间,母婴不要同时服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若有少量沉淀,服时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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