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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503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瑞舒伐他汀钙片
瑞舒伐他汀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503

国药准字H200802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滴注时间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每日2次,或遵医嘱。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药理作用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1)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 (2)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 (3)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 (4)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 (5)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 (6)血液学:紫癫、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 (7)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 (8)代谢:口渴、高血糖。 (9)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 (10)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 (11)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 (12)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 (13)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 (14)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5)特殊感觉:味觉异常。 (16)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 (17)局部:静脉炎。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金属或矿物质的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8、老年用药: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8、药物过量: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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