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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磷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345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滴眼用利福平
滴眼用利福平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钠。

利福平。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345

国药准字H340237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 3、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药理作用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2、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4、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5、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应禁用。 (2)本品也可通过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则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5岁以下小儿应禁用。5岁以上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8、老年用药: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泄,老年人肝、肾功能常呈生理性减退,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并需根据患者情况减量用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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