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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097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5:1。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30μg。辅料为:马铃薯淀粉,无水硅胶,a-生育酚,硬脂酸。聚乙烯呲咯烷酮,一水合乳糖,丙醇和纯水。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N.V.Organ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097

注册证号H201711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避孕。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本品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g,3个月-12岁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30mg,溶于50-100ml生理盐水(新生儿酌减),静脉滴注30分钟,每日2-3次。疗程一般7-14天。

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来潮的第1天开始服用本品。也可以从月经来潮的第2-5天开始服用,但建议您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一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板。(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偏头痛、乳房胀痛、增生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腹痛、腹泻;情绪低落、情绪改变;不能耐受隐形眼镜;乳房溢乳、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荨麻疹、光敏性、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反应;性欲改变等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避孕。

药理作用

不良反应发生率与阿莫西林相似,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 1、少数患者可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食欲不振、胃肠胀气等胃肠道反应,对症治疗后可继续给药。 2、偶见荨麻疹和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若发生,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对症治疗。 3、可见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尿素氮升高、一过性阻塞性黄疸、低凝血酶原血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5、文献报道个别患者注射部位出现静脉炎。

本品时炔雌醇和去氧孕烯复方制剂。其避孕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垂体-性腺轴的排卵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还能增加宫颈粘液的粘稠度,阻止精子的穿入。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使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严重肝功能障碍者,中度和严重肾功能障碍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用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的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本品溶解后应立即给药,剩余药液应废弃,不可再用。制备好的本品溶液不能冷冻保存。 10、本品不宜肌内注射。 11、本品在含有葡萄糖,葡聚糖或酸性碳酸盐的溶液中会降低稳定性,故本品不能与含有上述物质的溶液混合。 12、本品溶液在体外不可与血制品.含蛋白质的液体(如水解蛋白等)混合,也不可与静脉脂质乳化液混合 13、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体外混合,因为本品可使后者丧失活性。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6、老年用药: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物别注意检查血压。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工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板药前还不会结束。 4.静脉或动脉血管疾病,肿瘤者慎用。 5.如果发生药片漏服,胃肠道反应或某些药物合用,药效有可能降低。如草药Saint John's Wort(贯叶连翘)不得与本品同时使用,因其会减少血清浓度以及降低本品药效。 6.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7.如果漏服在12小时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入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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