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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729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美林(布洛伪麻混悬液)
盐酸氟西汀胶囊
盐酸氟西汀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5ml含布洛芬100mg,盐酸伪麻黄碱15mg。

盐酸氟西汀。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729

国药准字J201700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抑郁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尤其是不需要镇静作用时。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请参照年龄、体重,用量杯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量杯。 2-5儿童,体重为11.0-21.9kg,5ml/次。 6-11儿童,体重为22.0-43.9kg,10ml/次。

用于成人口服。抑郁发作: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尽管较高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但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见【临床试验】)。必须根据每个患者的情况谨慎的进行剂量的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抑郁症患者必须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从而确保他们症状的消失。(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布洛芬或盐酸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4、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或治疗帕金森氏综合症的药品等)或停止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14天之内的患儿,不得使用本品。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大量资料显示氟西汀对人类并无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怀孕期间可以使用,但仍须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开始前。因为已有报道氟西汀对新生儿产生以下影响:易激惹,震颤,肌张力减退,持续哭泣,吮乳困难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提示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撤药综合症。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较长的半衰期有关。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对乳儿的不良事件已有报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应停止母乳喂养;然而,如果要继续母乳喂养,氟西汀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用药: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老年用药: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是60mg。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用于暂时缓解儿童的感冒、鼻窦和流感症状:鼻腔和鼻窦充血、鼻塞、头痛、咽喉疼痛、轻度的全身肌肉和发热。

抑郁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尤其是不需要镇静作用时。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药理作用

本品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布洛芬可能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面部肿胀、哮喘和休克。

注意事项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2、如有严重或持续的咽喉疼痛,或咽喉疼痛伴有高热、头痛、恶心和呕吐,可能为严重疾病症状,请找医生咨询。除非有医生指导,不要服用本品超过2天或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 3、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疾病、高血压、支气管哮喘、青光眼、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患儿服用前请咨询医生。 4、若服药时胃部有不适感,可与食品或牛奶同时服用。 5、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如果出现神经过敏,眩晕,或失眠现象,请停止使用本品并请咨询医生。 8、如引起一些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哮喘、呼吸急促、荨麻疹、面部肿胀、脉搏或心跳加速、皮肤色泽改变等休克表现,请立即咨询医生。 9、在服用本品前如果出现如下症状请咨询医生:不能进食液体;由于持续的呕吐或者腹泻流失大量体液;胃痛。 10、如发烧、疼痛或鼻塞加重持续或超过3天,或服药一天内(24小时)症状无缓解,请停止使用本品并请咨询医生。 11、如果出现其它新的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2、服用本品不要超过推荐剂量。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6. 避免与CYP2D6抑制剂合用;7. 避免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合用;8.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合用;9. 避免与酒精同服;10. 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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