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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283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283

国药准字H200409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滴注时间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每日2次,或遵医嘱。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 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晨服。 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一次10mg(1粒),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一食管反流征 {GERD) 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疗程为4~8周。 C.胃一食管反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 (GERD) 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1粒)或20mg(2粒),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 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 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偶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Y-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眠,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临床研究表明,未见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在疗效与安全性方面有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强。由于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有时可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当出现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参照“不良反应”项) 时,应谨慎给与,必要时应停正用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药理作用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1)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 (2)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 (3)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 (4)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 (5)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 (6)血液学:紫癫、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 (7)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 (8)代谢:口渴、高血糖。 (9)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 (10)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 (11)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 (12)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 (13)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 (14)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5)特殊感觉:味觉异常。 (16)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 (17)局部:静脉炎。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金属或矿物质的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8、老年用药: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8、药物过量: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 (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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