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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545

生产企业: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脱水,补充水电解质,维持酸碱平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口服补液盐散(Ⅱ)
口服补液盐散(Ⅱ)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生产企业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545

国药准字H109601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脱水,补充水电解质,维持酸碱平衡。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将5.125克本品溶于250毫升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成人一次12袋,一日23次;儿童一次1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副作用

口服补液盐散(Ⅱ)的副作用可能包括轻微的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止使用后可自行缓解。如果出现严重不适或症状持续,应及时咨询医生。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禁忌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治疗因腹泻、呕吐等引起的轻中度脱水,补充水电解质,维持酸碱平衡。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重脱水或严重腹泻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高血钾、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 糖尿病患者慎用;4. 按说明书配比正确溶解药物;5.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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