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酸洛沙平
通用名称:丁二酸洛沙平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69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偏执症状,损伤行为,焦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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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 【剂型】:
- 原料药
- 【功能主治】:
- 精神分裂症,偏执症状,损伤行为,焦虑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1.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2.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 【药品相互作用】:
- 1.丁二酸洛沙平可另加速苯妥英的代谢,当两种药物合用超过3个月时可致苯妥英血浆水平达不到治疗浓度。2.丁二酸洛沙平增加巴比妥酸盐类、麻醉止痛、抗组胺和其他抗精神病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1.概要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2.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3.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4.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5.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
- 【不良反应】:
- 1.镇静通常于首次给药时发生,大多数患者可以很快耐受。2.洛沙平所致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体重增加或减轻、呼吸困难、上睑下垂、高热、头痛、感觉异常、烦渴、激动不安、射精困难等。急性过量患者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受抑制、心动过速、高血压及体温低等。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
-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药代动力学】:
-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
- 密封,阴凉干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