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518
生产企业: 杭州老桐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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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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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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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蔗糖、蜂蜜、水、吐温-80、防腐剂(尼泊金乙酯、苯甲酸钠)。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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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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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518 |
国药准字H20067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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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
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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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饭,晚饭后各服一次)。 |
1、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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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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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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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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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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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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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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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癫痫患者慎用。 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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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