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通用名称:普拉洛芬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30682
生产企业: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商标 |
|
||
| 规格 |
5ml:5mg |
|
|
| 剂型 |
-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
|
| 性状 |
滴眼剂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国药准字H2006773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本品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1、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
|
|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
|
| 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癫痫患者慎用。 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