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塞通滴丸
通用名称:血塞通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47
生产企业: 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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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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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8mg*9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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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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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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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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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47 |
国药准字H3702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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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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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丸,每日3次。 |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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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轻微恶心及上腹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2.少数有头晕头痛,发热,等症状,可自行消解。 |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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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用辛辣、油腻食物鱼腥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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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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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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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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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延长结扎双侧颈总动脉致急性不完全性脑缺血模型小鼠的生存时间;对阻断大脑中动脉致局灶性脑缺血模型大鼠的脑梗塞面积有一定缩小作用;对小鼠耳廓微动脉、微静脉口径有一定扩展作用;可延长电刺激颈总动脉致小鼠体内血栓的形成时间;可延长小鼠出血时间;可使冠状动脉结扎致心肌缺血模型大鼠的ST段抬高降低和心肌梗塞面积减小。 |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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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孕妇慎用。3.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4.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5.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6.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不要吃鱼腥的食物。7.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不要久坐,要多静卧。8.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少吃生擒类脏腑9.加强口腔护理,及时清除痰涎,防止阻塞呼吸道。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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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