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解表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解表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77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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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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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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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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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金银花、连翘、牛蒡子(炒)、葛根、荆芥穗、紫苏叶、防风、蒲公英、黄芩、牛黄。 |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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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为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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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77 |
国药准字H3702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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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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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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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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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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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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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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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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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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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小儿解表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小儿解表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11.请将小儿解表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解表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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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