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附暖宫丸
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85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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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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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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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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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艾叶﹑白芍﹑川芎﹑当归﹑地黄﹑蜂蜜﹑黄芪﹑肉桂﹑吴茱萸﹑香附﹑续断。 |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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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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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85 |
国药准字H3702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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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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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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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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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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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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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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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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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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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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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