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醇片
通用名称:双环醇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12
生产企业: 北京协和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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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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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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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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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双环醇。 |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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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薄膜片,除去包衣后显为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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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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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国药准字H3702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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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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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每次25mg, 必要时可增至50mg,每日三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 |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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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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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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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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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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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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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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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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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