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
通用名称:肺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801
生产企业: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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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康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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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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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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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返魂草提取物。 |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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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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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国药准字H3702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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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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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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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治疗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小,使用方便等优点,有需要的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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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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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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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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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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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肺宁颗粒的药物成分返魂草主要含有氢醌、对羟基苯乙酸、熊果酸、黄酮类、倍半萜类、生物碱等主要成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卡它球菌和变形球菌、乙型链球菌等有较强杀灭抑制作用。2.清肺药物成分中产生的活性因子可与肺细胞内的肺痰、毒素、沉淀物等肺部垃圾充分结合使其溶解,并通过人体自身新陈代谢排出体外,清除肺部垃圾。3.护肺肺宁颗粒可在病灶部位形成保护障,并在阻断病菌入侵的同时修复气管壁、肺泡等部受损细胞,防止复发。4.养肺肺宁颗粒还包含了多种生物活性营养成分。5.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充分调理人体的脏腑功能,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彻底的防止多种疾病的侵入。 |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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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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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