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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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OTC甲类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开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10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氯化铵
氯化铵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商标

一洲

规格

1.5g*24袋

剂型

颗粒剂

主要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其制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化铵、浙贝母流浸膏、桔梗流浸膏、甘草流浸膏、远志流浸膏、碳酸钙、甘草浸膏、八角茴香油。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10

国药准字H370228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痰粘稠不易咳出者,也用于泌尿系统感染需酸化尿液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氯化铵片:成人常用量:口服祛痰,一次0.3g(1片)-0.6g(2片),一日3次。酸化尿液,一次0.6g(2片)-2g(6.7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 3、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忌用。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服用后有恶心,偶出现呕吐。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或(和)酸中毒。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为每日按体重40-60mg/kg,或按体表面积1.5g/m2分4次服。 4、老年用药:慎用。 5、药物过量:过量和长期服用可造成酸中毒和低钾血症。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