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诺克辛滴眼液
通用名称:吡诺克辛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61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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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卡林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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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0.25mg |
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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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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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吡诺克辛。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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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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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61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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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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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前充分摇混,每次1-2滴,1日3~5次滴于眼内。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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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过敏症:可能会发生眼睑炎、接触性皮炎。 2. 眼:可能会发生弥漫性浅表性角膜炎、结膜充血、刺激感、瘙痒感。尚未对包括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在内的本品使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调查,当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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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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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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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哺乳期儿童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无使用经验)。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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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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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根据醌型学说,认为老年性白内障的成因在于色氨酸代谢障碍导致醌型化合物的产生,进而引起晶状体蛋白的变性现象。吡诺克辛由于具有比醌型化合物更强的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的亲和力,因此可以竞争性地阻碍醌型化合物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的结合,从而防止晶状体蛋白的变性。毒理研究:给白色家兔用本品滴眼,一天5次,连用13周后,进行肉眼检查、病理组织学检查及扫描电镜检查,结果未发现对眼组织有任何刺激或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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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 使用方法: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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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