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帕依固龈液
通用名称:西帕依固龈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012
生产企业: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齿固龈,清血止痛。本品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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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奇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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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0ml |
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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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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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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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清香,味涩、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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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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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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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本品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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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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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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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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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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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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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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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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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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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