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药水
通用名称:牙痛药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850
生产企业: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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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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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瓶装5ml |
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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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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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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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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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50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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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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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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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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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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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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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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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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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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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