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448
生产企业: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5ml:15mg |
水蜜丸 |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丸剂(水蜜丸)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48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 用法用量 |
用法与用量:滴眼。每日3~4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部刺痛感觉。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喹诺酮类抗菌药。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一定的抗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滴眼用。使用时若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