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含漱液
通用名称:甲硝唑含漱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56
生产企业: 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00ml:1g |
水蜜丸 |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丸剂(水蜜丸)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味苦带微甜,有特殊香气。 |
|
|
| 生产企业 |
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56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 用法用量 |
含漱用,一日3次,每次取本品0.5毫升(约10滴)加纯化水或清水50毫升,摇匀后备用,成人每次10毫升,儿童5毫升,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1. 偶见味觉改变和口腔粘膜微刺痛﹑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消失。2. 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慎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使用前应振摇。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3. 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