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聋左慈丸
通用名称:耳聋左慈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001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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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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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水蜜丸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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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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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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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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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国药准字H1302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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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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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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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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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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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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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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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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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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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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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