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明目丸
通用名称:金花明目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128
生产企业: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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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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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15袋 |
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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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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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红参、黄芪、枸杞子、女贞子(酒蒸)、猪苓、茯苓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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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气微香,味苦、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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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28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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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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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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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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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辛辣之品。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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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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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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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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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小鼠肉瘤180,艾氏腹水癌,肝癌等实体瘤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化疗药所致的白细胞下降和部分细胞免疫指标的下降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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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请勿服用对视力有影响的药物。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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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