芪明颗粒
通用名称:芪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36
生产企业: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生津、滋养肝肾、通络明目。用于2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单纯型,中医辨证属气阴亏虚、肝肾不足、目络瘀滞证,症见视物昏花、目睛干涩、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口渴喜饮、便秘、腰膝酸软、头晕、耳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4.5g*15袋 |
水蜜丸 |
|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水蜜丸) |
|
| 主要成分 |
黄芪、葛根、地黄、枸杞子、决明子、茺蔚子、蒲黄、水蛭。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36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生津、滋养肝肾、通络明目。用于2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单纯型,中医辨证属气阴亏虚、肝肾不足、目络瘀滞证,症见视物昏花、目睛干涩、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口渴喜饮、便秘、腰膝酸软、头晕、耳鸣。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为3~6个月。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胃脘不适等。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期间仍需服用基础降糖药物,以便有效的控制血糖。2.服用本药期间应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脾胃虚寒者,出现湿阻胸闷、胃肠胀满、食少便溏者,或痰多者不宜使用。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ALT的轻度升高,尚不能完全排除与本品有关。5.服药期间出现胃脘不适、大便稀溏者,可停药观察。6.与大剂量养阴生津、活血化瘀中药合用,或与大剂量扩张血管药物合用,应咨询有关医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