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聋左慈丸
通用名称:耳聋左慈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001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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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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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水蜜丸 |
5ml: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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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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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f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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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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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国药准字H2008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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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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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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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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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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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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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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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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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尔一次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次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见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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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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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