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聋左慈丸
通用名称:耳聋左慈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001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水蜜丸 |
10% |
|
|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软膏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主要成份是升华硫。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国药准字H4202044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1.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2.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