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1124

生产企业: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15%

剂型

眼用制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

生产企业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124

国药准字Z210214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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