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灵丹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类型

非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剂型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性状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Z210214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燥,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口服。次1丸,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