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丸
清音丸

清音丸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98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音丸
清音丸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类型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商标

同仁堂

规格

3g*10丸

剂型

丸剂(水蜜丸)

主要成分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酸涩。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598

国药准字H1502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