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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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非药品

通用名称: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40836

生产企业: Takeda GmbH

功能主治: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谷维素片
谷维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36%:25ml

10mg

剂型

-

片剂

主要成分

聚甲酚磺醛。

谷维素。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生产企业

Takeda GmbH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836

国药准字H350209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用法用量

1.妇科:(1)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烧灼每周进行1~2次。(2)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原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3)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棉片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与口腔科:(1)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2)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这些病例若继续使用聚甲酚磺醛凝胶则疗效更佳,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在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2. 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牙釉质。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2.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4.本品应避免与眼部接触。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