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07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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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泰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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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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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非中国药典剂型 混悬滴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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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1 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淀粉、梭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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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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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精忠威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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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7 |
国药准字H41023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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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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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年龄1-2岁 体重10-15KG 一次用量1-1.5ML 年龄3-6岁 体重16-21KG 一次用量1.5-2ML 年龄7-9岁 体重22-27KG 一次用量 2-3ML 年龄10-12岁 体重28-32KG 一次用量3-3.5ML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0.1~0.3g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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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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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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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
尚缺乏资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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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3 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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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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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为毛莨科植物黄连根茎中所含的一种主要生物碱,可由黄连、黄柏或三棵针中提取,也可人工合成。本品对细菌只有微弱的抑菌作用,但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肠道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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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遗传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儿童应禁用,因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以致黄疸。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3.如服用过量过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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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