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长春膏
通用名称:健身长春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334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气血,养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阴虚,神疲乏力,头晕眼花,耳鸣心悸,失眠,记忆力减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每瓶装300ml |
0.3g*10粒 |
|
| 剂型 |
煎膏剂(膏滋)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红参5g,黄芪(蜜炙)20g,茯苓20g,白术(麸炒)20g,白芍(麸炒)20g,甘草(蜜炙)10g,熟地黄30g,当归(酒洗)30g,川芎10g,枸杞子30g,制何首乌30g,女贞子(制)30g,桑椹20g,陈皮20g,半夏(制)15g。 |
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干姜、甘草、大枣、维生素B1。辅料为:植物油、蜂蜡。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34 |
国药准字Z200906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血,养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阴虚,神疲乏力,头晕眼花,耳鸣心悸,失眠,记忆力减退。 |
健脑安神,生精补髓,益气养血。本品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头晕,乏力。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约一汤匙),一日2次,饭前用开水化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
| 不良反应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1.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口干、腹痛、腹胀、腹泻、便秘、头痛、嗜睡、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等,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等病例报告。 |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