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营养混悬剂
通用名称:复方营养混悬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89
生产企业: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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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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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0.3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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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干混悬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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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00ml含:液体混悬剂干混悬剂酪蛋白钠盐(或钙盐)38.0g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34.0g9.0g糊精(或麦芽糖)138.0g800.0g钾0.83g3.32g钠0.65g2.6g钙0.5g2.0g镁0.125g0.5g氯1.25g5.0g磷0.4375g1.75g铁7.5mg30.0mg锌9.5mg38 |
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干姜、甘草、大枣、维生素B1。辅料为:植物油、蜂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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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混悬液,味甜;干混悬剂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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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89 |
国药准字Z2009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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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
健脑安神,生精补髓,益气养血。本品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头晕,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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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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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1.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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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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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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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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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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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口干、腹痛、腹胀、腹泻、便秘、头痛、嗜睡、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等,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等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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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4.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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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