枸橼酸莫沙必利片
通用名称:枸橼酸莫沙必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17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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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鲁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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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g*36片 |
每10丸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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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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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枸橼酸莫沙必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芷﹑苍术﹑陈皮﹑大腹皮﹑茯苓﹑甘草浸膏﹑广藿香油﹑厚朴﹑生半夏﹑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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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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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17 |
国药准字Z20027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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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消化道症状;也可用于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糖尿病性胃轻瘫及部分胃切除患者的胃功能障碍。 |
本品用于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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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用量为1日3次,每次1片(5mg,以无水枸橼酸莫沙必利计),饭前或饭后口服。 |
口服,一次6克 ,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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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AKP)、γ-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1.偶有有药疹、紫癜、休克等过敏反应。2.可能出现肠梗阻。3.可能出现上消化道出血。4.可能出现小儿低血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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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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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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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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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副作用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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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选择性5-羟色胺4(5-HT4)受体激动剂,通过兴奋胃肠道胆碱能中间神经元及肌间神经丛的5-HT4受体,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增强胃肠道运动,改善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的胃肠道症状,不影响胃酸的分泌。2.本品与大脑突触膜上的多巴胺D 2、5-HT1、5-HT2受体无亲和力,因而没有这些受体阻滞所引起的锥体外系的副作用。3.毒理试验中,小鼠口服莫沙必利的LD50为2004mg/kg,腹腔注射的LD50为58 7.77mg/kg。 |
本品主要有止吐,镇痛、解痉,增强细胞免疫功能和抑菌作用。1.镇吐:药理实验证明,藿香正气水有镇吐作用。2.镇痛:藿香正气水对醋酸刺激性疼痛反应(扭本法)有明显镇痛作用。3.解痉:藿香正气丸(水)对兔离体十二指肠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并能对抗拟胆碱药所引起的肠痉挛;对拟胆碱药引起的狗及兔在体肠痉挛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对抗水杨酸毒扁豆碱引起的肠痉挛,其效果与阿托品对肠痉挛的作用相似。对离体肠平滑肌的自发活动有抑制作用,又能对抗氯化钡引起的肠痉挛,故对肠管平滑肌尚有直接抑制作用。藿香正气水对离体豚鼠、兔十二指肠的自动收缩及对组胺、乙酰胆碱、氯化钡所致的回肠收缩均有良好的解痉作用,并可对抗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小鼠子宫收缩。4.增强细胞免疫功能:用硫酸镁致腹泻的小鼠,经用藿香正气丸治疗,其外周血淋巴细胞渗入3H-TdR(氚标的胸腺嘧啶核苷)指数增高,而对照组比正常组(不致泻)低,给药组则接近正常组水平。揭示藿香正气丸能提高小鼠免疫功能,并能促进受损伤的肠段修复。5.抗菌:藿香正气水对藤黄八叠球菌等8种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藤黄八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作用较强。并对甲、乙型副伤寒杆菌、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絮状光皮癣菌、大脑状毛癣菌、石膏样小胞子菌、白色念珠菌、新生隐球菌及皮尖芽生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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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一段时间(通常为2周),消化道症状没有改变时,应停止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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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