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气雾剂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49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峡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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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信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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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5g*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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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气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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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头孢噻肟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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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放置后固体微粒下沉。使用前摇匀即成混悬状,揿压阀门,药液即成雾粒喷出。供口腔和鼻腔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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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49 |
国药准字H19999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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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峡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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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喷雾吸入:1、口腔用:用于病毒性咽岬炎、病毒性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使用时先将气雾剂瓶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口腔的角度,对准口腔咽喉部,揿压气雾罐,喷雾至口腔咽喉部。2、鼻腔用:用于病毒性鼻炎,可喷雾入鼻腔,使用时可以擤鼻子或直接去除分泌物清洁鼻道,将气雾剂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适合鼻腔的角度,揿压气雾罐,喷雾到鼻腔内。3、口、鼻腔联合应用: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可喷雾口腔配合鼻腔同时使用,有效地控制上呼吸道病毒感染。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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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成人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2. 鼻腔喷雾在首次使用时偶有刺激反应,继续使用适应后反应可消失。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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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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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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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使用极个别病人可见恶心﹑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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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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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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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系受压容器,切勿受热,保存在40℃以下,并避免撞击或自行拆启以防危险。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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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