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麻甘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麻甘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759
生产企业: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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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富兴飞鸽 |
联邦克立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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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g*8袋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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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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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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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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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59 |
国药准字H2001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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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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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口服。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2)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3)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4)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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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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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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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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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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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不适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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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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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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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