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麻甘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麻甘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759
生产企业: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 商标 |
富兴飞鸽 |
|
|
| 规格 |
2.5g*8袋 |
6袋 |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59 |
国药准字H1999004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 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 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年龄:7-9岁、体重:22-26 公斤、一次用量:1(包);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 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慎用或遵医嘱。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
|
| 老人用药 |
不适用。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