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咽滴丸
通用名称:清咽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04
生产企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功能主治: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本品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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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松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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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g*5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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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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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薄荷脑﹑青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聚乙二醇6000。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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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滴丸;味微苦、气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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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04 |
国药准字Z1999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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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本品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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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4-6丸(1-2丸连续含服),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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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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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2.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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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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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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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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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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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2. 孕妇慎用。3.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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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