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通用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994
生产企业: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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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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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支装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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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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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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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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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994 |
国药准字Z1999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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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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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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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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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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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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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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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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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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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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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