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745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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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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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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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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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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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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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45 |
国药准字Z1999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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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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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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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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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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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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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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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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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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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只用于滴眼。2.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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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