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通用名称: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913
生产企业: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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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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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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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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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枳壳(去瓤,麸炒)、熟大黄、黄芩、厚朴(姜炙)、当归、苦杏仁(炒)、桃仁(NB34D)、熟地黄、郁李仁、火麻仁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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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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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13 |
国药准字Z2202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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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清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胃肠积热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不通、脘腹胀满、口苦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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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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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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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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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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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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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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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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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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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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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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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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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过敏体质者慎用。|4.年老体弱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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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